发布日期:2026-01-05来源:作者:
各有效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农药企业:
2025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5〕24号),要求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通过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信息平台“农药标签标注商标信息填报”专栏,如实、及时填报标注商标以及所用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相关信息将关联至中国农药信息网数据中心的标签查询栏目。
经我协会与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检定所等有关管理部门沟通,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以下简称“绿色生资”)证明商标属于“农药标签标注商标”的内容,应通过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保障绿色生资农药企业的合法权益,请有效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农药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将绿色生资证明商标注册证上传至中国农药信息网数据中心的标签查询栏目。绿色生资证明商标注册证可通过协会网站查询下载,也可与协会秘书处绿色生资发展部联系。
联系人:李倩、李爽,联系电话:010-59193779/3781
中国绿色食品协会
2026年1月5日